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加快项目建设,开启创新开放、跨江融城、绿色崛起、和谐文明吉水新征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实行县领导挂重点项目制度。现将2017年重点项目推进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017年全县共安排重点项目111个,其中,新开工项目51个、续建项目42个,前期工作项目18个;总投资266亿元(前期项目除外)。具体分为七大类,即工业、城建、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农业、交通能源重点项目和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年内完成投资93亿元,形象进度达到年度目标要求;确保完成、竣工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达到44个;确保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领先地位。重点项目安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及我县发展战略,辐射带动能力强,投资规模大,原则上要求工业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1000万元以上;市调度重点项目原则上列入县重点项目范围;涉及政府工作报告15件民生实事的项目基本纳入今年县调度重点项目范围。各项目单位要明确责任抓落实,按照分工安排要求,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实行倒排工期,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协调
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继续按归口设立7个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各办公室要求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坚持要素保障先行原则,继续设立招投标、筹资、杆线迁移及环评、规划设计和项目用地、林地报批、信访维稳等破解难题专项工作组,分别由相应的分管县领导和责任单位牵头负责破解,逐一“销号”解决瓶颈制约难题;继续加强县项目前期办工作力量,进一步指导、帮助和督促业主单位办理和推进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项目推进工作机构,从前期工作开始全程服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尤其是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协调和督促,确保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
挂项目县领导要主动靠前,至少每半月要组织开展一次现场调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项目的推进责无旁贷,要及时协助挂项目县领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动项目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乡镇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个整体打包项目,因子项目较多且相对分散,分别由业务主管部门日常调度并提供考核依据,分别由县分管领导具体调度推进。7个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及各破解难题专项工作组组长要对归口项目及有关瓶颈制约难题至少每月调度一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每半年对全县所有重点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综合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三、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合力创建最优环境,提供最佳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重点项目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信息报送,每月要通报一次重点项目进度情况。财政、住建、环保、国土、林业、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瓶颈制约难题。涉及项目手续办理的有关部门要本着高效、便捷、优质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减事项,缩短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发改、住建、国土、水利、环保、财政等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时限完成审批工作,对每个重点项目、每个审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审批高质量、高效完成,同时要及时主动与各项目责任单位协调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政法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干扰重点项目建设行为,为重点项目推进保驾护航。各项目责任单位以及县融媒体中心要及时跟踪报道重点项目建设动态,积极营造全县上下人人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继续成立由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优化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督查督办组,在第二、三季度末分别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督办,并纳入年终项目考评计分,重点督查督办项目建设、问题解决落实、职能部门服务等情况,并及时通报;年底由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从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优化办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核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计分。项目年终考核得分分别由以上3次计分组成。
县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在落实好自身“综合协调、现场督办、集中汇总、上传下达、促进落实”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探索创新项目跟进、交办、督办机制。对项目建设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要求限时办结,问题解决动态情况及时抄报县项目建设指挥部、挂项目县领导、分管县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形成相关专题报告,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四制”要求。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完善细化考评办法,切实提高考评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继续推进交纳项目工作责任保证金制度。继续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对年终考评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对挂项目县领导及责任单位进行奖励;反之,对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项目责任单位同时要向县委、县政府说明原因。